高校毕业生成为社会就业岗位的主要竞争者

发布时间:2009-03-07 00:00:00 点击:

 

 

《中国大学生就'业》2007/18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研究员  曹殊
 
    一、2007年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拐点
    自2002年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阶段,近5年来,全国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从 2002年的145万人,  2003年的212万人,2004年的283万人,2005年的338万,2006年的413万人,一路攀升,2007年达到495万人。五年中毕业生人数平均每年增加70万人,平均每年增长28.23%。同期的社会新增加就业岗位基本稳定在每年900万个。毕业生人数与社会新增就业岗位数相比较,分别占到:16.1%;23.6%;31.4%;37.6%;45.9%和55.0%。在此期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完成了从“精英就业”到“大众化就业”的转换。即:高校毕业生原先只是在传统的呈金字塔型分布的靠近高端“精英”层面的社会岗位就业,现在有更多的毕业生要在更为“大众化“的相对低的岗位层面就业,出现了就业的岗位层面扩大.下移和分化的现象。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种现象的出现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规模扩大的、必然的、阶段性的变化;是一个毕业生劳动力资源的由数量增加的“量变”引发的“质变”;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是新科技。新行业、新职位不断出现和原有职位随着科技应用的发展引发岗位的科技含量增加,进而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的结果,总之,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达到495万人,与社会新增加的900万个就业岗位相比较,占到55%,首次超过社会新增加就业岗位的半数,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成了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竞争者。所以说,2007年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拐点。
    二,高校毕业生成为社会就业主要竞争者的意义
    拐点的出现,意味着从2007年起,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将有以下变化:
    一是,我国社会需要就业人员的总体构成将出现重大的变化。在每年需要安置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就业劳动力总计约2400万人中,高校毕业生将首次突破20%,并且将每年增加约2个百分点上下。
    二是,高校毕业生成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中的主要成份。并且将逐步成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绝对多数。
    三是,高校毕业生成为每年社会新增就业岗位900万个的超过半数(占55%)的主要竞争者,并且随着毕业生人数的逐年上升,很快要超过社会当年能够提供的约1100万个就业岗位(新增+自然减员)的半数。
    四是.为了能够提供更多的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就业岗位,需要调整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
    五是,培养的毕业生要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六是,高校毕业生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的数量将上升。
    因此,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拐点的出现,标志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已经突显,并且将在“十一五”的后期,随着国家的就业重点工作“下岗再就业”任务的基本完成,而成为我国社会就业问题中的主要矛盾方面;标志着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进入了社会化的阶段。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进入了社会化的阶段,我们的政府、社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家长们都要迎接这种变化的挑战。具体地说,意味着我们需要思考和面对:
    一是,思想观念和认识是否能够跟上了变化的状况。
    二是,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否能够接纳这种变化了的就业主力军。
    三是,政府部门的政策措施是否能够适应变化了的状况。
    四是,各类高等学校如何面对新形势,是否能够正确定位,创新教育思想,及时改进各自培养人才的模式,培养出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各行各业的合格职业人才,促进毕业生就业。
    五是,毕业生及家长们是否能够正确面对,仅仅是短短的五年,大学毕业生就从“精英就业的神坛上”走下来的现实。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一个国家的就业问题是国计民生的根本性的问题。同时有着它鲜明的时代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当今我国社会发展的主题曲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即是社会发展的“和谐”和“创新”。也就是说,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和谐社会和创新型社会。
    根据有关预测,2010年我国大学学龄人口(18—22岁)约11766万人,毛入学率如果达到25—28%,在校生约为 2941.5~3294.5万人;2020年大学学龄人口约8773万人,毛入学率如果达到40%。在校生约为3509.2万人。同期.到 2010年我国的从业人员比2000年增加约7000万,到2020年再增加约2000万。其中,到2010年比2000年增加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约为3600万以上,接近4000万,约占增加从业人员的51.4—57%。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社会最富有活力、属于新增劳动力中
 最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成为社会主要矛盾之一时.他们的就业问题就成为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发展“和谐”和“创新”两大主题的重大问题了。
    从大就业的角度看,我国实行的是“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具体对高校毕业生实行的是“市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两者都是以市场为基本的劳动力配置方式,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劳动者自主择业,没有根本上的区别。但是,在政府部门的分工和实际的执行层面上有巨大的差别。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各个方面在思想认识上,还没有跟上毕业生将成为城镇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成分的现实,缺乏对高校毕业生即将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矛盾的思想认识的和心理承受的准备。
    例如,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大学生当保姆、北大毕业生陪聊,大学生卖糖葫芦、毕业生沦落为享受低保者等等,是过去高校毕业生精英就业时期不可想象的现象,现实中也确实出现了这些个别现象。但是,将绝对少数人的事例进行大肆的炒作,一时间,仿佛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流,却是社会思想舆论认识不成熟的表现。
    二是,在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安排上存在缺位。
    例如,在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的上百个亿元就业工作的经费中,长期没有安排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专项经费;出台的鼓励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与再就业的创业优惠政策基本相似,不能够满足和适应毕业生创业的需要等等。
    三是,在政府设立的帮助毕业生就业的机构方面,存在机构定位不准确的情况。如全国多数省市的毕业生就业中心,为经费自收自支单位,却要求其承担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责任。
    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的阶段性滞后与毕业生高速增长的阶段性不匹配,以及高等教育的教育思想落后.没有跟上世界高等教育以“创业教育”为核心的改革发展步伐,增加了就业岗位与毕业生需求之间的错位。
    五是,劳动力管理、社会保障体系和户籍制度改革没有到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严重影响高校毕业生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就业。
    六是,教育费用分担机制设计上存在缺失,政府对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不足。
    例如,高职、二级学院高收费与毕业后低回报的矛盾,违背了高投入。高回报的普遍的认知和经济规律,造成就业期望与社会岗位需求的错位。
社会普遍追求高回报的心态,促使了就业难的心理恐慌和有业不就状况的增加。
四、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首先,提高社会各个方面的思想认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即将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矛盾的认识,转变“精英就业”的思想观念,增强对就业形势变化的心理承受的准备.形成良好的社会主流舆论环境。
    二是,政府要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重要目标,加快社会、经济转型改革的步伐,完善促进创业(就业的一种形式,即自助式就业)的环境,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同时.坚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的方向,完善和发挥政府主导毕业生就业改革的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环境和效益;完善国家的公共事业财政政策.调整教育费用分担比例;调整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重心,建立适应高校毕业生成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主要竞争者的就业的政策体系、就业服务的组织构架;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方面要有保障和倾斜性的安扫。
    三是,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就业.防范毕业生大量出现体制外就业。制定促进各种所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相应优惠政策;加强劳动执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体制内就业。
    区分体制内外就业.不是就业单位的所有制,应当是以劳动者是否享受了社会保障的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的社保应当是五险一金)为分界。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是在体制外就业。如果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在体制外就业,失去了社会保障,很容易成为边缘人群,必然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
    四是,高等教育要加快调整和改革步伐。创业教育——作为“开创自己事业”的教育,是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在世界高等教育界得到了共识。“创业教育”作为面向21世纪继学术能力、职业能力后的第三种能力,又称“第三本教育护照”。胡锦涛同志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高等学校需要理解和认识创业教育的教育哲学理念,它是贯彻以人为本,开发人的潜质,成为具有开创个人事业的,使“自在”的人变为“自为”的人的教育。必须将培养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构建我们的教育模式,这将是一场深刻的教育思想的变革,也是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都可以办成同类的世界一流学校的理念.定好自己的位,培养出有特色的、人职匹配的、社会各项事业和各类职场需要的、合格的毕业生。
    五是,社会各方面、各单位都有使用和培养人才的权利和义务。当前,一些单位只想招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不想自己培养员工。这是短视行为,既不符合单位的发展规律,也不符合人才的成长规律。只有通过对招收员工的培训,特别是对没有工作经验的员工(毕业生)的培训,才能造就忠诚单位的员工,形成单位自己的文化,促进单位和人才的发展,达到双赢的结果。
    总之,2007年以后,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成了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竞争者.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他们的就业 (包括创业——自助式就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建立,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引起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