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由我局建立并直接管理的,旨在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和帮扶服务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为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首批入驻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地址和招募名额
(一)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地址:海口市和平南路20号(省军转培训中心大院内);
(二)招募企业名额:11家。
二、入驻企业条件
(一)入驻企业为毕业5年以内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二) 入驻企业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适应楼宇经济发展要求,以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传媒产业以及咨询服务产业等项目为主,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拥有明确可行的市场目标和经营计划;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参加过相关创业培训;
6.对我省大学生创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三) 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四)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 遵守创业基地相关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正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创业培训类证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二)已开办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创业培训类证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6.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四、入驻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
(二)评审。由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按基地入驻名额择优确定入驻基地企业名单报局领导审批;
(三)签订入驻协议并入驻基地创业。由入驻企业与我局签订入驻基地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后入驻基地创业。入驻基地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根据每年考核情况,符合条件的续签,但入驻累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五、政策扶持和服务
入驻基地的企业,除了可享有我省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外,还可免费享受下列扶持和服务:
(一)根据申请企业的经营规模提供相应的办公经营场所,两年内享受全额房租补贴和物业管理补贴。
(二)不定期组织创业导师对入驻企业进行指导服务;
(三)为入驻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合伙人提供2年免费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服务;
(四)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和人才招聘等业务。
六、申报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
联系电话: 0898—65371942 65301428
邮 箱:425884097@QQ .COM
附件:《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