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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人: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阅读次数:1954

2017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维护稳定的治安环境,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辅警78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7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 辅助性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三) 应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文职类辅警: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英语专业,CET6级优先;

2、勤务类辅警:要求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政法类、公安学类、法学类、中文文秘类、行政管理类、计算机科学类等相关专业;

3、特警辅警:要求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政法类、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备注: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五) 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毕业生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8日9:00至2017年12月17日17:00。

(二)报名资料:

1、《2017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相关技术资格证书。

(三)投递要求:

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pgongan@163.com,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勤务类辅警+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7日17:00。备注: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版各发送一份。

注:资料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相关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9日9:00至2017年12月21日23:00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文职类辅警:笔试、面试。

勤务类辅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特警辅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拟定2017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项目为:(一)男子1000米;(二)纵跳摸高;(三)10米×4。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当场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面试前将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请考生注意携带。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六)综合成绩确定

文职类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勤务类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特警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洋浦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再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根据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二)录用和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由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在试用期内需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此次聘用辅警工资及其它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及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和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以及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李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512-80682810   0512-80682812  1771266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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