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介绍信)遗失补办规程
发布时间:2014-02-18 00:00:00 点击:次
要求提供材料:1、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
2、遗失声明(在省级刊物刊登)
3、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从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的省内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补办报到证(介绍信)。超过一年时间的,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遗失证明后,加盖省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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